解除勞動合同沒有在勞動局備案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9W

解除勞動合同沒有在勞動局備案怎麼辦

一、解除勞動合同沒有在勞動局備案怎麼辦

勞動合同沒有到期,但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且備案到勞動局的,那麼公司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不然,勞動者反映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賠償。辭職不解除勞動合同的後果有:人單位可能以此為理由剋扣工資。

保轉移需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離職證明,無相關證件可能無法辦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離職證明,不解除勞動合同就沒有離職證明;

未解除勞動合同可能下一家公司不能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可能新單位帶來風險;

單位要招聘勞動者,也會面對勞動者從單位離職的情況,不管是勞動者主動或被動從單位裏面離職,都需要記得在勞動者離職之後要做好後續的有關手續。

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不管怎麼樣,這個用人單位單方面跟你解除這個勞動的合同的話,那麼在你沒有犯錯的前提之下的話,這用人單位是需要支付你這個經濟的補償金的。但是,有其他的情況的話,要根據具體的事情的性質才能處理,給不給這個補償金要分情況來説的。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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