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幾年的勞動合同版本現在還可以使用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7W

九幾年的勞動合同版本現在還可以使用嗎?

一、九幾年的勞動合同版本現在還可以使用嗎?

九幾年的勞動合同版本現在是否還能使用要看其內容是否符合當今的實際情況。每一家用人單位都是有着自己本身的特殊性的,在參考基礎版本時需要把控內容是否還符合當今社會或者是法律的要求。勞動合同的格式有相應的參考,這方面不多做要求。

二、勞動合同的概念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三、勞動合同的主體

勞動合同的主體即勞動法律關係當事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主體與其他合同關係的主體不同:其一,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由法律規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資格的公民與不具有用工權的組織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其二,勞動合同簽訂後,其主體之間具有行政隸屬性,勞動者必須依法服從用人單位的行政管理。

每個年代都有着不同的勞動合同的版本,隨着社會的發展和企業不斷地壯大,其勞動合同的格式即使不改變,內容也要隨着時代和相關法律的變化而變化,這樣才能夠使得單位自身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保障。勞動局網站有勞動合同擬定的要求和模板供各企業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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