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不給一份勞動者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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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不給一份勞動者可以嗎

勞動合同不給一份勞動者可以嗎

不可以。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協議。勞動合同對於勞動者來説,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後,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起了勞動關係,應同時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後,應當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給勞動者。企業雖然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但並未交付給勞動者,此種做法違反了法律規定,侵害了勞動者的權益。

實踐中,用人單位為規避法律或者逃避責任而不願將簽訂的勞動合同交付給勞動者的情況還是為數不少,而許多勞動者也是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認為只要能夠拿到工資,雙方相安無事,即便沒有拿到勞動合同也無妨,或者出於種種顧慮,勞動者選擇了隱忍,結果一旦雙方發生爭議,勞動者往往因為手中沒有勞動合同而陷入不利局面。

二、沒有拿到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

1、提前備份。如果每次都是在發生糾紛後被動應戰,那麼風險就太大了。因為有時候,並非一定能夠蒐集到其他證據。事先沒有做好備份工作,總是寄望於事後去補救,為時已晚。比如跟用人單位簽完勞動合同後,可以複印一份作為備份。雖然是複印件,但同樣可以起到證明的效果。還有些勞動者在拿到勞動合同之後,沒有妥善保管,結果用時卻發現不見蹤跡了。

2、細心發掘證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後,書面的勞動合同當然能夠直接證明勞動者所主張的事實,但如果拿不出勞動合同,是不是意味着勞動者一絲勝算都沒有了,其實並不盡然。打個比方,如果拿不出勞動合同,而廠方又極力否認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係,那麼仔細想想,當初進廠的時候,廠方是否給過書面的錄用或者報到通知,工資是否都是直接打入工資卡或者存摺,廠裏給過工作牌嗎,只要保留住了身邊的這些證據,就可以間接證明和廠方是存在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的工資條、社保賬户、工卡、胸牌、工作證等都可以證明與該企業的勞動關係。有些糾紛當中,或許難以取得文字性的證據,但是工友或許可以助一臂之力,主張的事實作證。

3、依法投訴。很多時候,勞動者都是勢單力薄的,遇到糾紛時,單憑一己之力往往難以力挽狂瀾,勞動合同明明簽了,但苦於自己沒有拿到,其他什麼證據也沒有,似乎已經山窮水盡,沒有其他辦法了。這個時候,勞動者可以依靠政府的力量。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如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因此,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由政府來督促用人單位交付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仍然一意孤行,不予改正,則勞動行政部門可以依照規定,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首先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要簽訂的協議,其次勞動合同至少需要一式兩份,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必須各持有一份,否則都是屬於用人單位非法的行為,如果有造成損失,需要用人單位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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