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限解除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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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限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聯繫在一起,也就是説勞動合同是這兩者在一定年限下,簽訂的契約。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力,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以薪酬,雙方通過勞動合同簽訂的條約,可以很好地維持這樣的僱傭關係,那勞動合同期限解除勞動合同嗎?這個問題可能困擾了很多人,接下來本站小編就為大家詳細答疑。

勞動合同期限解除勞動合同嗎?首先,要明確的一個問題是,如果勞動關係雙方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關係就會自然終止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終止後的當事人雙方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不存在勞動關係,也就是勞動合同的乙方不再是原企業的職工,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但國家另有規定的,可以從其規定。

其次,勞動者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看自己本人是否屬於企業不得的範疇。具體內容為:

一、勞動者因工負傷或患,被確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三、符合簽訂的;

四、義務兵服兵役期間。

再次,勞動者本人要看自己是否具備應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以及勞動者本人所在單位是否已經或正在簽訂,此時,勞動者還需對照集體合同的條件進行具體分析。

還有,勞動者要注意,企業在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時的程序是否合法。即:企業應在勞動者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30天,將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勞動者本人,並且企業要及時為勞動者辦理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手續;企業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必須為勞動者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並按規定時間轉移勞動者的勞動關係。

最後,當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單位註冊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書面形式提起申訴,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按照慣例,當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時候,勞動者是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續訂勞動合同的請求,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之後,可以續簽勞動合同。要是一方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話,那麼勞動關係就自然終止了。

小編通過上面整理的內容,勞動合同期限解除勞動合同嗎?這個問題便可以解決了。自然雙方都是有權去解除或者不再續訂合同的。勞動關係中任意一方不同意,停止相關合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但如果在除勞動合同以外,存在不正當的勞動關係,那麼一旦查處,是需要負起相應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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