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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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處理?

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處理?

無勞動合同試用期被辭退,員工可以要求支付雙倍的工資和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所以試用期也應當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視為沒有約定試用期。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資。同時用人單位單方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單位的原因造成勞動者離職的,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公司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只要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就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也就是説,如果雙方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雙方達成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用人單位不得支付經濟補償。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勞動者上班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只要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時間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試用期的員工在單位工作,公司長期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去法院起訴,但是需要先去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由於勞動糾紛引起的爭議,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才能去法院提起訴訟。存在勞動關係,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需要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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