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該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7W

試用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如果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主張兩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試用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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