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民工受傷仍要賠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2W

一、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民工受傷仍要賠償嗎?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民工受傷仍要賠償嗎?

需要。

如果沒有公司蓋章的工資條、工牌等能證明與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材料的話,就只能夠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確認是否與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之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確立勞動關係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二、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風險有哪些?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賠償,還需要承擔其他風險: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成立的風險。《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説《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就視為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將導致企業內部人員的流動性,這種流動對企業制度管理不利,對企業文化更是致命。

3、未籤勞動合同不能對涉及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勞動者進行有效約束。

綜合上面所説的,公司不簽訂合同不代表着與勞動者之間沒有任何的法律關係,只要形成事實的勞動關係,那麼勞動者受到了工傷就需要承擔起全部的賠償。因此,對於勞動者在發生了事故之後一定要及時進行工傷認定,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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