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社區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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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社區居住證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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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社區居住證

公民異地居住所需要辦理鄭州居住證,是要求公民在辦理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以上,再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居住證照片以及相關的證明資料到居住地所屬的派出所或者授權的社區機構申請辦理的,一般15-30天可以領取到居住證。

若公民未辦理居住登記,就需要補登計以後才可以申請辦理。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以上就是鄭州社區居住證明怎麼辦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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