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五險一金比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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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五險一金比例是怎樣的

 在進行計算五險一金的繳納的比例的時候,每個省市會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制定,所以,每個地區也是有一定的差異的。那麼,成都五險一金比例是多少呢?每種保險的繳納比例是一樣的嗎?下面,本站小編會為大家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介紹。

成都五險一金比例

(1)公積金繳存比例

財政撥款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高於12%,其他單位繳存比例高於12%的部分按國家税收政策規定納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6%。

(2)社保繳納比例

成都社會保險險種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參保人身份不同,參保比例不同。同時每個參保險種繳費比例不同,具體如下:

一、養老保險:

1、城鎮職工:單位繳費20%,個人繳費8%;

2、原綜保本市户籍勞動者:單位繳費12%,個人繳費8%;

3、非成都農村户籍人員:單位繳費12%,個人繳費8%。

二、醫療保險:

1、城鎮職工:單位繳納6.5%,個人繳納2%;

2、原綜保本市户籍勞動者:單位繳納6.5%,個人繳納2%;

3、非成都農村户籍人員:單位繳納2.5%,個人不繳納。

三、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個人不繳納。

四、失業保險:單位繳費2%,個人繳費1%。

五、工傷保險:一類行業0.6%,二類行業1.2%,三類行業2%。

六、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

1、城鎮職工:單位繳納1%,個人不繳納;

2、原綜保本市户籍勞動者:單位繳納1%,個人不繳納;

3、非成都農村户籍人員:自願繳費。

為貫徹落實相關規定,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全力穩增長,日前,市人社局下發了《關於階段性降低我市社會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今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間,我市養老、工傷、失業保險等社保費率都將階段性降低。

根據《通知》,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間,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0%降至19%,同時,在這期間我市工傷保險繳費比例下調30%。在失業保險費率調整方面,《通知》明確,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間,我市失業保險總費率在2015年已降低1個百分點基礎上階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從1.5%降至0.6%、職工個人繳費費率從0.5%降至0.4%。而生育保險繳費比例仍按0.5%執行。

“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應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全力穩增長,切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舉措,我市將及時貫徹到位。”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階段性降費率的同時,《通知》還要求要加大擴面徵繳力度,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水平不受影響,努力實現社會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今日(30日)發佈2016年度全市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標準。

月繳存基數上限19321元

今年,成都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19321元,下限將分區域執行兩個不同的標準,其中,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温江區、雙流區、郫縣、新津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500元;

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380元。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高於12%,不得低於5%。

必須按照上一年實際收入為職工足額繳公積金

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官方微信還在解讀中提到:即日起,各單位可以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網上政務大廳或各網點窗口,及時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原則上應在7月30日前完成。單位必須按照職工上一年的實際收入情況為職工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調整後,符合條件的職工每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會相應增加,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或者還貸都將享受更多實惠。

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500元、1380元、12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5.7元、14.4元、13.2元。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綜上所述,關於成都五險一金比例,我們要注意,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6%,養老保險以及醫療保險的繳納比例,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比例是不一樣的,另外,生育保險是不需要個人繳納的,工傷保險的繳納比例是按照行業來進行分類的,不同的行業,繳納的比例不一樣。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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