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是童工嗎 - 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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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歲是童工嗎,如何處罰?

大家都知道小孩子是不具備勞動能力的,我國法律也規定企業單位不得非法僱傭童工,這實際上對未成年人的一種保護制度,首先童工是沒有民事責任能力的,其有次童工身體各項機能尚未發展完善沒有勞動的能力。在早些年僱傭童工的現象非常普遍,給社會給小孩子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如今有很多企業對童工的概念比較模糊,十七歲是童工嗎,只有將這一問題解決掉企業才能走向法律的正軌。

一、十七歲不屬於童工

17歲不屬童工!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童工是指未滿十六週歲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人!設定童工的年齡界限是依據公民的行為能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18週歲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週歲以下的均是屬於未成年人。但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人,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設定童工為不滿16週歲的用工。任何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的,是招用童 工性質,屬於違法行為!這是國家法律對低齡未成年人的重點保護措施!

二、僱傭童工處罰辦法

根據《使用童工罰款標準的規定》第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適用本規定:

(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户、農户、城鎮居民(以下統稱個人)使用童工的;

(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少年、兒童做童工,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職業介紹機構以及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為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

(四)、單位或者個人為少年、兒童做童工出具假證明的。

第三條對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個人,罰款標準如下:

(一)、使用童工從事營利性生產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從事家庭服務性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少年、兒童做童工,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罰款300~600元。

(四)、為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每介紹一名童工,罰款600~1200元。

第四條對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單位,罰款標準如下:

(一)、對單位使用童工的,根據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具體罰款標準。

(二)、職業介紹機構以及其他單位為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每介紹一名童工,罰款1500~3000元。

(三)、為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做童工出具假證明的,罰款1500~3000元。

第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在原罰款標準基礎上再加重罰款三倍:

(一)、數次(兩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二)、長期(三個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三)、數次介紹或者一次介紹多名童工的;

(四)、數次為童工出具假證明的。

第六條罰款一律上繳國庫,並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的罰款票據。

第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商同級財政部門制定具體罰款標準。

相關知識:可以用童工的企業有哪些 一般情況下禁止企業非法使用童工,特殊情況下如文藝、體育單位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它監護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滿16週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用人單位應當保障被招用的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確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文藝、體育單位招用不滿16週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的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文化、體育行政部門制定。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確需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須報經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其它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學徒工,無論學徒工是否獲得經濟收入,均應視為違反法行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國家關於禁止使用童工的有關法律規定,責令其改正,並給予行政處罰。 使用童工從事營利性生產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600~1200元。使用童工從事家庭服務性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300~600元。

從相關的法律條文來看十七歲並非我國法律意義上的童工,換言之十七歲我們可以稱之為未成年人,企業在招員工的時候對於十七歲是童工嗎這一問題大可放心,只要依法辦事是不會受到法律制裁的。此外上還給出了僱傭童工的處罰辦法,其中一罰款為主,對於一些情節特別嚴重的不排出有吊銷營業執照的可能,如若發現有僱傭童工的現象,希望大家積極向舉有關部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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