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社保補繳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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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社保補繳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社保的繳納可以減輕職員在下崗、生育以及年老之後的經濟負擔,故而不少人在就職之前都會詢問在就職之後,是否會給自己繳納社保,各地都存在職員社保漏繳的情形,在滿足條件之後,也可以進行補繳,長沙社保補繳條件是如何規定的呢?

一、長沙社保補繳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農業户籍

2、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3、社會保險賬户在長沙市

4、社會保險賬號處於暫停參保狀態的靈活就業人員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二、補繳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外地户籍還需提供

1、醫療保險未參保證明(户籍地社保機構)

3、居住一年以上證明(居住地居委會)

4、就業證明(社區勞動保障中心)

三、補繳流程

單位辦理—已經工作

1、單位經辦人到長沙市勞動保障局二樓政務服務大廳“異動申報”窗口打印斷檔補繳單

2、個人持業務單據到指定銀行繳費

3、繳費後持銀行回單到長沙市勞動保障局二樓打印收據。

個人辦理—暫無工作

1、本人持本人身份證到長沙市勞動保障局二樓政務服務大廳“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窗口打印業務單據

2、到銀行繳費

3、繳費後持銀行回單到長沙市勞動保障局二樓打印收據。

在長沙工作的職員,在滿足長沙社保補繳條件之後,才能提出補繳社保的請求,且一般來説,職員個人單獨繳納的流程比單位繳納要更為複雜,故而若單位同意,就可以將相應的資金交給單位,讓其替自己繳納。對於這部分補繳的情形,可以享受正常繳納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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