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五險一金的繳納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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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五險一金的繳納比例是多少

一、教師五險一金的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1%;個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1%;個人繳納比例:2%。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5%;個人繳納比例:0.5%。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承擔繳費。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5%;個人不承擔繳費。

二、教師五險一金比例規定

1、一般來説,公辦老師屬於正規國家事業編制,屬於全額撥款的教育單位,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所以只有四險一金;民辦學校的老師是合同制的,需要繳納五險一金。

2、教師繳納的五險一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中有個人參與繳納的險種有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等社保項目,以及公積金。

3、至於教師五險一金怎麼算,這個也分公辦跟民辦教師,一般民辦教師繳納五險一金的標準跟當地企業職工繳納的標準一樣,可以去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諮詢。

4、“五險”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一金”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在5%—12%之間,單位和個人公積金繳納比例保持一致的。

三、保險價值

保險價值是保險標的物的實際價值。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標的保險價值並在合同中載明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準。

投保人和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準。

簡單説來,保險價值可由三種方法確定:

1、根據法律和合同法的規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確定保險價值的根本依據;

2、根據保險合同和雙方當事人約定。有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難以衡量,比如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人的身體和壽命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則其保險價值以雙方當事人約定;

3、根據市價變動來確定保險價值。一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並非一直不變的。大多數標的物也會隨着時間延長而折舊,其保險價值呈下降趨勢。

綜上所述,教師五險一金的繳納比例一般來説與個人有些許差別,根據教師所屬學校的不同,比例也有所變化,但變化幅度是一定的。要注意的是分清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的繳納比例是不同的。小編提醒,在計算教師五險一金的繳納比例時,要先分清自身情況,根據具體比例規定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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