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多大算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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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多大算童工?

在生活中,我們有時會看到一些小孩打工的現象。我們都知道,國家法律是禁止招收童工的,如果用人單位招收了童工,是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接受一定處罰的。那麼,根據勞動法多大算童工呢?下面為大家介紹一下勞動法對招收童工的一些界定和相應處罰。

一、多少歲算是童工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 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 教育的權利。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單位使用童工應承擔什麼責任

單位使用童工應承擔下列責任:

(1) 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 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罰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從重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 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2)用人單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前款規定責令 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將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從責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 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處罰,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的,由有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3)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職業中介機構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並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吊銷其職業介紹許可證。

(4)用人單位未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四條的規定保存錄用登記材料,或者偽造錄用登記材料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5)無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單位以及未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紹童工就業的,依照以上規定的標準加一倍罰款,該非法單位由有關的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取締。

(6) 童工患病或者受傷的,用人單位應當負責送到醫療機構治療,並負擔治療期間的全部醫療和生活費用。童工傷殘或者死亡的,用人單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 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由有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 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用人單位還應當一次性地對傷殘的童工、死亡的童工的直系親屬給予賠償,賠償金額按照國家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計算。

(7)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週歲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嚴重傷殘的,依照刑法關於拐賣兒童罪、強迫勞動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就是勞動法多大算童工的解釋,以及一些處罰條例。總之,招收十六歲的未成年人是明令禁止的,並且不僅是用人單位,未成年人的介紹人也將受到處罰,本身資質不合格的用人單位或者對未成年人進行了強迫等行為的將受到重罰。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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