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1W

一、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

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

1、辭退員工提前一個月通知了,如果補償一個月工資是代通知金,那麼不需要支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2、勞動合同到期,法律沒有規定公司是否應當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員工,公司願意或不願意續簽訂勞動合同就行了,即使沒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該補償。

代通知金是用人單位在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被解僱,而需要支付的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不予支付是屬於犯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到勞動保障局進行舉報或者是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即要接受行政處罰,還要賠償補償金給勞動者。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員工續簽同,但員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合同到期,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二、代通知金解除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首先,雙方的勞動合同解除之日為通知領取額外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當日,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不需要計算到通知之日後的30天。

其次,對於是採用提前30日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合同還是支付代通知金後解除合同,選擇權在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勞動關係履行的實際情況作出自由選擇。

最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代通知金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代通知金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有些地區根據實際情況,以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提前通知金的形式而即時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也達到了比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可看出代通知金並不是適用於所有的情況,如果用人單位遵守法律程序對員工實施勞動合同的解除的話肯定是不用支付代通知金的。如果在解除勞動合同有代通知金方面的異議的話是可以去當地勞動部門進行諮詢,如果用人單位真有過錯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