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職工能否被辭退 - 哺乳期辭職有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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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女職工能否被辭退 哺乳期辭職有補償嗎

女職工要是正處於哺乳期的話,此時需要對其作出更多的保護,就包括家庭和工作兩方面,其中單位需要給予一定的時間讓其有時間給孩子哺乳才行,同時還要保障在哺乳期內的待遇。那要是犯大錯的話,此時在哺乳期辭職有補償嗎?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一、哺乳期女職工能否被辭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勞動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有權依法解除與懷孕女職工的勞動關係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或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而且,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並非上述情形,用人單位辭退哺乳期女職工,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等。

因此,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解僱哺乳期女職工的。

二、哺乳期辭職有補償嗎

哺乳期是女職工哺育嬰兒的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為一年。根據《勞動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單位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無權解除合同,如果合同還在履行期內,就算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也要等哺乳期期滿後才可以。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女方無過錯,醫院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醫院應根據其在醫院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因此應該發給女方六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原則上在哺乳期內的單位是不可以辭退女職工,但有特殊情況的話,則還是可以辭退,並且此時是不需要支付補償金的。也就是説只有在哺乳期內違反辭退女職工的,這樣的情況下才需要支付女職工一定的補償金。更多這方面的知識,請上本站網站進行深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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