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事故報告後單位負責人應當於多少小時報告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2W

接到事故報告後,單位負責人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法律依據】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九條,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接到事故報告後單位負責人應當於多少小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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