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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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

一、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

根據法律規定沒有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但是還是需要提前通知一下用人單位,雖然單位沒有同你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但你仍然應當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才能離職;

當然,同時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二、可以轉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13種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4、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6、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8、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10、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11、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12、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尤其是在用人單位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此時可以視為單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利益,那麼就可以據此向單位提出離職申請,不過之後也需要按照單位的規定來辦理離職手續才行。

在現代社會,勞動者如果發現入職之後,自己的工作並不是特別的符合自己的期待,可以隨時進行辭職,但是辭職的前提必須要提前一個月的時間來通知用人單位,讓他們能夠安排相關的人員進行交替,即使是在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也需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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