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新員工入職所需資料包括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根據法律規定新員工入職所需資料包括哪些?

當代社會,每一個勞動者都需要憑藉自己的勞動獲取收入。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一般新的員工入職是需要辦理入職手續的。這個時候是肯定需要一些材料,那麼根據法律規定新員工入職所需資料包括哪些?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員工入職新公司都需要做哪些資料?

1、員工填寫《應聘登記表》,並交驗各種證件:

2、一寸免冠照片3張;

3、身份證原件或户口複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學生提供學生證原件);

5、資歷或資格證件原件;

6、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7、體檢合格證明;

8、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保密協議、職位説明書。

二、新員工入職手續是怎樣的?

1、填寫《員工履歷表》。

2、發放向新員工介紹公司情況及管理制度的《制度彙編》,使其具備基本公司工作知識,要求其通過公司內部網絡瞭解進一步情況。

3、按照《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逐項辦理入職手續。

4、確認該員工調入人事檔案的時間。

5、向新員工介紹管理層。

6、帶新員工到部門,介紹給部門總經理。

7、將新員工的情況通過E-mail和公司內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員工通訊錄。

9、簽訂《勞動合同》。

轉正評估如何做?

1、轉正是對員工的一次工作評估的機會,也是公司優化人員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2、轉正對員工來説是一種肯定與認可,轉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實施,可以為員工提供一次重新認識自己及工作的機會,幫助員工自我提高。

3、一般員工的轉正由用人部門和人事部進行審批並辦理有關手續。

4、新員工工作滿實習期時,由人事部安排進行轉正評估。員工對自己在試用期內的工作進行自評,由直接經理對其進行評估。直接經理的評估結果將對該員工的轉正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單位對新員工履行怎樣的告知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首先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員工辦理入職的時候需要身份證件,這種能夠證明自己身份的材料。其次就是免冠照片以及與原來的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等材料。可能大家對於某個地方還是不太清楚建議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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