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書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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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書的內容

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後建立的一種僱用與被僱用的關係,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因為某些原因雙方需要解除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動者出具解除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書,告知解除事宜並由勞動者確認。本站小編將在下文為大家介紹解除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書格式。

一、解除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書

系本公司員工,因下列第 項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章規定,本公司決定於 年 月日起與該員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1)本人提出辭職,解除勞動關係。

(2)因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關係的條件出現。

(3)根據《勞動法》第 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4)因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二、相關規定

勞務關係的解除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關係,應承擔《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責任,而不是勞動者認為的僅僅是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的規定。

因此,既然公司明確表示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主動出擊,依據上述理由,向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係,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2個月工資)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書,在通知書中用人單位要寫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根據相關要求,用人單位在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江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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