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勞動關係轉移如何辦理?
職工在工作中遭遇工傷事故,經治療後身體恢復正常的,可以繼續在用人單位上班工作,但還有些工傷的傷情較為嚴重、甚至造成殘疾,不能適應用人單位的工作要求,對於這種情況,工傷職工在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後,可以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根據自身情況重新尋找條件適合的新單位就業,在找到新工作後就要及時辦理勞動關係轉移,那麼,工傷勞動關係轉移如何辦理呢?
勞動關係的轉移主要包三大塊:勞動事實關係轉移、社會養老保險轉移、醫療保險轉移。
一、關於勞動人事關係轉移。
1、老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把解除證明拿到,調檔用。
2、新單位出調檔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寫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轉移人事檔案或户口,寫清楚轉移地址。如果單位沒有人事代理權,需要去單位依託的人事局把接收函蓋章子,需要攜帶單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還需要介紹信。
3、如果單位有人事代理權的話帶調檔函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就可以去老單位提檔了。
4、回來存檔。
二、關於社會養老保險轉移。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規定,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按照以下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説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三、關於醫療保險的轉移。
(一)參保人員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按以下流程辦理:
1、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轉入;
2、對符合辦理條件的,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生成《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並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參保人員原在我市參保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3、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接收新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後,核對信息並通過系統生成《參保憑證》,並填寫《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
4、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將《參保憑證》第一、三聯及《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有個人賬户的,辦理個人賬户餘額劃轉手續,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二)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無接收單位的,其基本醫療保險按以下流程辦理:
1、攜帶資料
(1)職工本人填寫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區(市)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憑證》;
(2)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並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對符合辦理轉移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並打印參保憑證。憑證第一聯由經辦機構妥善保管,第三聯交給參保人員。有個人賬户的,個人賬户餘額按我市規定一次性支付給參保人員;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
(3)參保人員攜帶《參保憑證》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手續。新就業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符合當地參保規定的,生成並向我市的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
(4)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接收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發送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後,填寫《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並將《參保憑證》第一聯和《信息表》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新就業地參保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5)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收到《參保憑證》第一聯和《信息表》後辦理接續手續。
綜上所述,關於工傷勞動關係轉移如何辦理的問題,主要分為勞動關係、養老、醫療保險轉移三個部分,其中,勞動關係轉移經過調檔、接收等程序就可以完成了,養老保險轉移需要勞動者向新參保機構提出申請,新參保機構向原參保機構發送同意接收函,原參保機構即可辦理轉移手續,醫療保險轉移的流程與養老保險大致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