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過試用期辭職需要多久?
一、沒過試用期辭職需要多久?
沒過試用期辭職通常需要三日,但若是職員與單位協商一致,也可以提前離職。
相關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什麼情形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沒有試用期可以辦理離職請求的情形需要區別對待,若是單位通知自願沒有通過試用期,那麼在被通知的當日可能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了。若是職員在試用期還沒有屆滿的情形下想要離職,則需要在提出離職請求後的第三日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