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不是在現在的公司工作引起的 - 還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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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情況下,職業病還是相對較為隱性的。一個勞動者在先前公司上班的時候,受工作環境等影響可能就埋上了職業病病根,之後跳槽到下一家公司的時候才診斷出職業病,這樣子的話,由於社保關係都在現在的公司,但病因不是由這個公司導致,而且已經跟原公司斷絕了勞動關係,那麼有員工會擔心會無法享受職業病待遇。

職業病不是在現在的公司工作引起的,還能享受

其實,在這種情況中,你還是不用太過擔心的,只要是患有職業病,都能夠依法享受職業病待遇,只不過現在你的情況是找哪個公司給你發這個待遇而已。

按規定,勞動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其醫療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單位承擔,現在的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該職業病是先前用人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造成的,那由先前的用人單位承擔。

當然,在這種情況中,還有不乏兩個公司相互推諉的,要是出現這種情況的,那麼建議可以及時去申請老勞動仲裁,步驟如下:

1、你需要準備好如下材料:

(1)勞動爭議申訴書要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詢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一份;

(3)你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4)複印證據資料一式三份,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2、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區、縣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最後,其實員工在患上職業病之後,並不比一般的工傷事故,需要花費的恢復時間也較長,所以要是你現在被兩家公司推諉了,那是在侵害你的勞動權益,記得就要及時收集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要是仲裁解決不下的話,那麼還建議可以及時去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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