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欠錢要錢的技巧有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1W

一、老闆欠錢要錢的技巧有什麼?

老闆欠錢要錢的技巧有什麼?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法院依法申請支付令,也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發生勞動爭議處理流程是什麼?

處理勞動爭議的程序通常為: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

1、調解協議的履行

(1)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2)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書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2、勞動爭議仲裁解決原則:一次裁決原則;合議原則;強制原則

3、仲裁庭:仲裁庭在仲裁委員會領導下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一案一庭制。

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員和二名仲裁員組成。簡單案件,也可一名仲裁員獨任審理。

4、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

例外:拖欠勞動報酬爭議不受1年限制;

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5、受理: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5日內受理;

受理後5日內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

10日內提交答辯狀。

6、審理: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視為撤回申請;

被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缺席裁決。

部分事實清楚的,可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7、執行: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綜上所述,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