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期滿不發工資違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違法。在工傷的情況下,傷者的醫療期到期後,用人單位可以不再支付勞動者停工留薪待遇。

醫療期滿不發工資違法嗎

因為,法律規定,工傷醫療期一般12個月,由特殊情況或者病情嚴重需要延長工傷醫療期的,勞動者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批准後,最多能再延長12個月。

醫療期結束,勞動者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然後享受傷殘待遇,需要繼續治療的,繼續向上醫療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33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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