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開發區勞動仲裁申請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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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哈爾濱開發區勞動仲裁申請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哈爾濱開發區勞動仲裁申請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申請書除應寫明勞動者的的基本情況外,還應當有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及申請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並提交複印件,有委託代理人的,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等;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並提交複印件,以及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等。

3、勞動關係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放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作證、出入證等材料及相應複印件。

4、被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儘可能提交。

5、送達地址確認書。寫明自己接收仲裁文書的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繫電話等內容。

二、申請勞動仲裁流程是什麼?

1、勞動者自權益受損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提交勞動仲裁申請。依據《勞動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仲裁委五日內審理並答覆申請人的仲裁申請。依據《勞動仲裁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説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做出仲裁裁決。

綜合上面所説的,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到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申請,一般在申請時就需要提交所要仲裁的材料,同時還需要有合法的證據,只有確定清楚了之後就要直接向勞動部門提起,只要仲裁的決定出來之後對於違法的一方就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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