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幾年後才不能告前夫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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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幾年後才不能告前夫重婚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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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六年後還能告前夫重婚嗎

不能。離婚六年後不能起訴前夫犯重婚罪,已經過了追訴時效,不可以起訴了。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重婚罪的追訴期為五年,因此在離婚後六年已經超過追訴期了,不能再提起訴訟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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