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集團與聚眾犯罪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6W
犯罪集團與聚眾犯罪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犯罪集團與聚眾犯罪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1、,聚眾犯罪包括兩種情況:一是不屬於共同犯罪的聚眾犯罪;二是屬於共同犯罪的聚眾犯罪。第一種情況不存在共同犯罪的問題,因此這裏將第二種情況稱為聚眾共同犯罪,以示區別。
2、聚眾共同犯罪的特點之一,即是參加的人數多,通常也有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加者,且表現形式上有時也具有一定的組織性。正因為如此,司法實踐中有時不易將其與犯罪集團區別開來。我們認為,聚眾共同犯罪一般具有臨時性、糾合性的特點,犯罪分子並不具有長期實施某種犯罪活動的目的性,且其內部組織並不具有穩定性。只要仔細考察,將其與犯罪集團區分實非難事。嚴格來講,聚眾共同犯罪也屬於一般共同犯罪的範疇,且刑法分則已有多個條文對其加以規定,只要按分則條文定罪量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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