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新員工辭職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勞動法新員工辭職規定
深圳最新勞動法新員工入職試用期幾個月?
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試用期的上限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確定: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一般單位首次簽訂勞動合同大多數是簽訂一年;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基本上是二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不成立。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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