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辭職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5W

勞動法關於員工離職的規定有:
1、勞動者在合同期內,想要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
2、在試用期內,想要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
3、用人單位有強迫勞動行為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4、用人單位未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沒有按照規定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
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法辭職規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