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哺乳期辭職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1W
勞動法哺乳期辭職
哺乳期辭職有補償嗎

哺乳期是女職工哺育嬰兒的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為一年。根據《勞動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單位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無權解除合同,如果合同還在履行期內,就算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也要等哺乳期期滿後才可以。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女方無過錯,醫院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醫院應根據其在醫院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因此應該發給女方六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原則上在哺乳期內的單位是不可以辭退女職工,但有特殊情況的話,則還是可以辭退,並且此時是不需要支付補償金的。也就是説只有在哺乳期內違反辭退女職工的,這樣的情況下才需要支付女職工一定的補償金。更多這方面的知識,請上律師365網站進行深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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