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定金退不可抗力

來源:法律科普站 4.57K
購房定金退不可抗力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什麼是購房中的不可抗力,怎麼應對買房合同的不可抗力

一、什麼是購房中的不可抗力在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中,“不可抗力”是眾多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理由。我國《民法通則》第153條對“不可抗力”作出明確規定,即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依據該項規定,“不可抗力”表現為一種客觀情況,且該情況的出現須同時具備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三個條件。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因“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免於承擔違約責任。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裏,開發商對於延期交房的免責理由一般説是“不可抗力”,可是開發商往往擴大了“不可抗力”的範圍。如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或者重大的事故問題不能解決、合同訂立後政府頒佈的法規和原來不同、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裝的延誤等認定為“不可抗力”。二、怎麼應對買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在購買房屋的過程中,開發商經常會以銀行不予貸款、施工期間降大雨、停電等諸多理由作為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延期交房。但是這些理由都不具備“不可抗力”的三個必備條件。即使在合同中將此列入“不可抗力”款項,也將因違反法律規定,成為無效條款,開發商不能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而必須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廣大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明確“不可抗力”的範圍,可以在合同中或者補充協議中把施工中可能遇到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和能及時解決的情況一一列明,以減少“不可抗力”的模糊程度,以防開發商鑽空子以“不可抗力”為藉口拖延交房。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1、自然災害、如颱風、洪水、地震等。2、政府行為,如徵收、徵用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