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刑制度的概念

來源:法律科普站 4.47K
減刑制度的概念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減刑制度的概念和條件分別是什麼?

你好!
減刑制度的概念和條件有以下幾點:
減刑,是指對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刑罰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適當減輕原判刑罰的制度。如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執行期間確有立功表現,將無期徒刑減為15年有期徒刑;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將8年有期徒刑減為7年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78條的規定,減刑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可以減刑,即具備一定條件時,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減刑。二是應當減刑,即有重大立功表現時,人民法院應當減刑。從減刑的方法與效果來看,減刑也分為兩種情況:
一是將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這是刑種的變更;二是將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減少,不能變更刑種。
減刑不同於改判。改判是指原判決有錯誤,撤銷原判決而重新作出判決;改判的結果是多種多樣的。減刑並不改變原判決,而是在肯定原判決的基礎上,基於法定原因將原判決的刑罰予以減輕。減刑與減輕處罰的區別則更為明顯。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