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工傷醫藥報銷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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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工傷醫藥報銷規定
工傷職工報銷個人醫藥費用的範圍

已備案的駐外人員、異地定居工傷人員在自己選擇備案的協議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費用;經批准轉到協議醫療機構以外就醫的費用;工傷職工國內探親或在外地舊傷復發治療(只能在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費用;因公出差期間因工傷所致的急診、急救的費用。


進行報銷。工傷醫療費報銷有一定的報銷程序,按照相關規定,提交報銷的證明材料,由用人單位或者是經辦機構向與工傷保險協議合作的醫療機構結算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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