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擔保的保證期間的規定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7W
債權擔保的保證期間的規定有哪些
債權擔保的保證期間的規定有哪些
保證期間(包括起算點及期間長短)一般由保證合同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予以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無效或不明確,適用法律的相關規定:
1、保證合同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2、所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自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3、約定的保證期間不明確的,如約定“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之類內容,保證期間為自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二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