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發放貸款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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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發放貸款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對其發放貸款
(一)不具備本通則第四章第十七條所規定的資格和條件的;
(二)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文禁止的產品、項目的;
(三)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的;
(四)建設項目按國家規定應當報有關部門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未取得環境保護部門許可的;
(六)在實行承包、租賃、、合併(兼併)、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過程中,未清償原有貸款、落實原有貸款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
(七)有其他嚴重違法經營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