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多年是否算事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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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多年是否算事實婚姻
同居多年是否算事實婚姻
滿足以下條件才算事實婚姻:
1、符合時間要求
男女雙方必須是在1994年2月1日(不含2月1日當天)之前就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在該日期之後,男女雙方必須辦理結婚登記,才能確立夫妻關係。
如果在此之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而且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都不屬於事實婚姻,不能建立合法的夫妻關係,而只是普通的同居關係。
2、符合結婚實質條件
男女雙方必須都已經符合法律關於結婚條件的要求,即:
(
1)雙方自願結婚;
(
2)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
3)都沒有配偶;
(
4)不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
5)沒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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