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社會撫養費是如何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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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社會撫養費是如何計算的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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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撫養費如何計算

您好,第四十四條 不符合再生育條件,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應當按以下規定對男女雙方分別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城鎮居民按照所在區、縣(自治縣、市)城鎮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徵收社會撫養費;實際收入超過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實際收入的二至六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二)農村居民按照當地鄉鎮農村居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二至六倍徵收社會撫養費;實際收入超過當地鄉鎮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按其實際收入的二至六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三)違法生育或者收養二個或多個子女的,依照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以下簡稱規定的計算基數),按違法生育或收養子女的人數為倍數,從重徵收社會撫養費。
  (四)不能確定違法生育或收養行為發生時間的,按發現時上年的收入水平計算徵收社會撫養費。
  (五)一胎生育二個或者多個子女的,按生育一個子女計算徵收社會撫養費。
  (六)男女一方無能力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其社會撫養費由另一方繳納。
  鄉、民族鄉、鎮或街道適用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倍數,由所在區、縣(自治縣、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確定,報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劉煥廷法律服務團隊張靜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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