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統籌地區就業的繳費年限應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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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統籌地區就業的繳費年限應是多久
職工統籌地區就業的繳費年限應是多久
1、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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