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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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勞動爭議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勞動爭議,勞動爭議法律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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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區人民法院勞動爭議案件處理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在勞動爭議仲裁裏不存在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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