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公證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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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公證怎麼辦理

婚前調查不是結婚的法定程序。目前婚前調查的女性委託人,一般可分為三類:一是受過高等教育的職業女性,或是經歷過婚姻的女士,再有就是在交往過程中發現男方言行不一,行為可疑的女性。一般委託者想通過調查瞭解未來伴侶的真實情況,包括家庭成員、經濟收入、個人資產、品行是否端正、有沒有不良生活習慣甚至婚史。她們通過調查來確保婚後生活的“安全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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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公證怎麼辦理

一般財產公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

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一般不允許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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