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地幹活受傷 - 老闆不願意賠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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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幹活受傷,老闆不願意賠錢怎麼辦
建築工地幹活受傷,老闆不願意賠錢怎麼辦
1、屬於工傷,勞動者在一年內可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之後就工傷待遇(即通俗講的賠償問題)可向用人單位提出勞動仲裁訴訟
2、《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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