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集配偶與他人同居的證據

來源:法律科普站 7.16K
如何收集配偶與他人同居的證據
如何收集配偶與他人同居證據
對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婚外情的證據收集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收集:
(1)夫妻雙方談話時,過錯方承認同居事實的錄音,或者悔過書、保證書以及其他能證明事實的書面文件;
(2)有非婚生子;
(3)因第三方懷孕而在醫院留存的簽字;
(4)非婚生子入院治療、上學等家長欄的簽字;
(5)共同租房的有雙方簽字的租賃合同,且有其他證據輔證證明發生了性關係;
(6)能證明同居事實的其他證言、錄音、錄像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