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認購協議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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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認購協議的定金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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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認購定金


1、商品房認購定金屬於立約定金(訂約定金),是指為保證正式訂立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2、如果不能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不是你的過錯,你可以要求返還定金;如果是開發商違約,你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3、如果房屋買賣合同條款並未在房屋認購書中約定,你們不能協商一致不能歸責於任何一方當事人,故不適用定金罰則,接受定金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原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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