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罪的證據應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8.21K
搶奪罪的證據應有哪些
搶奪罪的證據應有哪些
搶奪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搶奪罪的證據有: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解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2、問清實施搶奪犯罪的時間、地點及周圍環境;
3、犯罪嫌疑人選擇被害人的原因、及受害人的體貌特徵;
4、實施搶奪的具體手段和經過;犯罪的動機和目的,實施搶奪犯罪的思想基礎和預謀過程;
5、實施搶奪犯罪造成的危害結果(致傷、致殘或死亡等);
6、犯罪前後的表現,是初犯還是慣犯,是投案自首還是被迫交待。共同犯罪的,應查明犯意的提起、策劃、聯絡、分工、實施、分贓等情況,以及每一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
(二)、被害人陳述
1、問清發案時間、地點、手段等犯罪事實和情節、犯罪後果;
2、問清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徵、被搶物品的種類、特徵,問清被害人是否受傷、受傷原因。
(三)、證人證言詢問知情人或發案現場羣眾獲取案件的有關證據。
(四)、物證、書證
1、蒐集犯罪工具,與犯罪有關的物品;
2、書信、字條、借條、收據、日記、票據、證件、證明、X光片、CT片、病歷、醫療診斷結論等書面材料等;
(五)、鑑定結論法醫鑑定、技術鑑定等。
(六)、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監控錄像、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經過的錄音、錄像資料等。
(七)、辨認筆錄對犯罪嫌疑人的辨認,對受害人的辨認,對物品、文件的辨認,對與案件相關地點、處所的辨認等筆錄。
(八)、勘驗、檢查筆錄現場勘查圖,現場照片、錄像,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含提取、扣押現場遺留的可能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品、文件清單)等。
(九)、其他證據材料
1、嫌疑人的身份材料、户籍信息、有前科劣跡,應調取法院判決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釋放證明書、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現的,公安機關出具的是否成立自首、立功的書面説明等有效法律文件;
2、抓獲經過、出警經過、報案材料等。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