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權 - 不準過夜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1W
探視權 不準過夜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探視權 不準過夜的相關內容是怎樣規定的?

如果雙方都是為了孩子,應該從孩子的切身利益考慮,協商確定。
若探視方式在判決中或調解書中未規定或是協議離婚的,則可另訴。有了調解書或判決書後按規定執行。
已經一個多月了,我們還沒能看到孩子,也想過去法院起訴,但聽説法院判了最多也就一個月一到二次,如果協商的話還可能多一點,所以才一直沒去起訴。而且在我們這裏的法院的人説,即使法院判了探視也可能僅僅是一紙判決,執不執行還得看對方,挺無奈的。這種問題,法律不可能規定得如此具體,為了孩子,還是協商為好。上述內容就是對於探視權 不準過夜的相關解答。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