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算有限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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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算有限合夥人
什麼算有限合夥人
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合夥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設立的企業,根據合夥人的組成不同可以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而合夥企業的設立者即為合夥人。有限,根據其字面意思是指在某一確定的範圍、條件內擔責,有限責任即是承擔主體承擔在某一確定範圍內的責任,超過範圍則無須承擔。根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是有限責任還是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分為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有限合夥人即是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的設立者,同時由於其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因此在有限合夥企業中有限合夥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參與設立合夥企業時,只能作為有限合夥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三條
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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