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行政訴訟的上訴狀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6W
土地糾紛行政訴訟的上訴狀
土地行政訴訟上訴
關於土地行政訴訟上訴狀格式如下:

(1)首部。包括

①標題:“行政上訴狀”;

②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寫上訴人、被上訴人並分別在其後面用括號註明是原審原告或原審被告,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 職務、住址,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地 址和郵政編碼等,如果是行政機關作為被上訴人的,則應寫明行政機關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③案由:寫清案件名稱、原審法院名稱、案件編號等,例:上訴人因某案(寫明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書所列的案由),不服某人民法院某年某月某日(某)字第某號判決(或者裁定),現提出上訴。

(2)正文。應寫明:

①上訴請求。寫明要求上訴審法院解決的事由,如撤銷原判;重新判決等,可分點列出或分層敍述。

②上訴理由。寫明一審判決或者裁定不正確的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這是上訴狀的重點,主要的針對原審裁判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方面存在的問題,引用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有理有據的論述。首先要對一審判決或裁定進行認真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駁;其次,要抓住主要的關鍵性問題,切忌在枝節問題上糾纏。

上訴理由務必要足以影響裁判、影響處理結果的,這樣的上述才會獲得成功,也才具有實際意義。

(3)尾部。寫明:

①致送法院的名稱;

②上訴人簽名蓋章並註明上訴日期:

③附項:上訴狀副本份數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