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傷期間的計件工資應該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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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傷期間的計件工資應該怎麼算
員工工傷期間的計件工資應該怎麼算
工傷賠償工資基數因為項目不同,統籌地區不同區別,涉及到基數計算的一般為:
①原工資原工資用於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工資,原工資的標準,《工傷保險條例》未定義,各地規定大致有以下三種計算方法:
1、指加班費之外的工資;
2、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
3、受傷前12個月加班費之外的平均工資。
②本人工資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本人工資用於計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至六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卹金,一些省市規定計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以解除或者終止合同前本人工資為基數。
③社會平均工資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或者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按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佈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公佈的數據為準。社會平均工資用於計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喪葬補助費、和生活自理障礙的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
④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按國家統計局、人社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公佈的數據計算,用於計算工傷死亡職工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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