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金拿不到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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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金拿不到怎麼辦
員工拿不到經濟補償金怎麼辦

1、協商。勞動爭議發生後,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達成新的協議或者有過錯的一方改正錯誤,消除爭議。


2、調解。發生勞動爭議後,勞動者可以向本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調解。調解申請,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提出。


3、仲裁。仲裁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勞動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勞動爭議範圍包括: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規定發生的爭議;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因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等。


4、訴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但需注意,未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綜上所述,不管是內資企業還是外資企業,一旦因為倒閉破產同員工解除勞動關係,都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補償金標準是按照員工的工作年限計算,每多一年按照一個月的標準工資發放。如果企業有違規行為,還需要支付二倍的賠償金給員工。員工對外資企業倒閉怎麼補償有了基本瞭解,在遇到這類事情的時候,就懂得如何進行維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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