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生育津貼報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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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生育津貼報銷流程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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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報銷流程

生育保險待遇申領
  1.申請人提供資料:
  a、計劃生育證明(即準生證)
  b、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即出生證)或户口簿
  c、診斷證明(生產醫院開的生產證明,出院時開的)、費用憑據(出院時打印的)
  d、本人身份證(代辦的提供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e、屬異地或境外難產提供住院費用明細
  f、屬異地或境外剖腹產提供:
  (1)手術證明
  (2)費用憑據
  二、到醫療生育待遇審核部門辦理(社保局)
  三、 符合條件即可辦理,憑辦理憑證即可到銀行領錢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二)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併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
  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不超過本單位工資總額 1%的生育保險費用,國家則採取税前列支的辦法來間接資助,可見生育社會保險費用仍然由用人單位負擔。
  至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的生育保險則由國家財政單獨承擔,個人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
  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由本單位承擔女職工的生育費用。
生育保險報銷比例
報銷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順產為270%。
  2.難產為320%。
  3.剖腹產為420%。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
  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以上是生育津貼報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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